赶路(1/2)
茶楼里在短暂的混乱过后,只剩下零星几人。原来陆骜举剑单挑群雄的时候,有人大喊禁军来了,把满楼的人都吓得飞奔出去。学子聚在城外茶楼就是图这边自由,没有禁军看管,可任意行动。但禁军离这里不远,骑马就到,若是有人把他们喊来,可别学院但门都还没摸到,人就先进了建康城的牢里。
茶馆里留下的几人是陆骜、观音奴、卖货郎与和事佬。方才那嗓子禁军来了,就是和事佬喊的。和事佬见危机过去,心中石头落地,便指着陆骜严肃训诫:“你是寒门子弟,便要像寒门子弟那样低头做人。我那样拉住你,也是为你好。世家是不会把寒族当人看的,他们不但如此,而且永远如此,这世上没有律法能管住他们不作践寒族。你明白吗?”
陆骜嫌恶地挥剑,把剑身上的血珠抖落,像是没听到一样,就要走。
“朋友,你这样不识进退,不但给自己找麻烦,也会给你带的女眷带来灭顶之灾。若真被他们盯上,下次就不会这么容易躲开了。”和事佬望着陆骜背影,依旧执着相劝。他名叫孙咏,也是寒门子弟,此番为了进崇武堂,才从老家赶来建康城,家里无钱,买不起马,他是背着干粮包袱从邻郡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其他的寒门子弟彼此之间并不像他之前想的那样,会因为相似的背景,就变得紧密起来。见到越多的人,他便发现,很多寒门子弟并不想跟这个名头牵扯在一起,他们觉得,眼下虽是寒门庶人,但只要进了学院,今后就有机会摆脱这个名头。
孙咏不会因为世家子的肆意作践而后退,但却因为庶人学子的躲避,而时常感到迷惑。从前住在乡下,身边尽是一样的人,乡里乡亲彼此扶持生活,却在建康城,再也找不到同类,本该是同类的人,都恨不得把这身皮扒了,好躲藏自己。
陆骜是孙咏遇到第一个敢暴露庶民身份的人,他虽然不把自己当一回事,孙咏却忍不住帮助这个傻透顶的小子。孙咏在心底里,一直隐隐藏着一个不敢说的念头,难道老天把寒门子弟造出来的目的,是为世家子当牛做马的吗,如若不是,为何有些人要一生为奴为婢,老天为何要如此安排?
观音奴一脚跨在门外,一脚跨在门内,被陆骜怒视,面上略有尴尬,便主动问话:“后面有人跟你说话欸,他说什么呢,我没听清,你听清了吗?”
“要不是我拦着,你是不是立刻就要走了?”虽然观音奴是妖怪,但脑子根本不灵,人族即使没有她那么大的力量,靠坑蒙拐骗也能让她吃苦头。
观音奴咬着指甲,吭吭唧唧地说:“我本来想过去帮你的,但他说要带我去吃全羊宴,我想着我先去吃,吃饱了再来找你。我看你功夫很厉害,想必一时半会儿不会吃亏。我吃羊肉只要变回原形,一口就吃完了,很快的!”
陆骜抹了把汗,心想还好把她叫住了,不然要出大乱子了。不过他自知已经失去了教训观音奴的资格,如果互相拖累是一场赛马大赛,他们俩就像齐头并进的强劲对手,正在一起争夺魁首。
陆骜回头,向孙咏一抱拳,他对孙咏苦口婆心的寒门劝告毫无感受,因为他的问题与门第并无关系。他出生在北朝最高贵的皇室,但却是父皇与北朝汉人妃子的孩子,父系皇室的无视,母系外家的退避,让他孩童时就懂得了自己身份的尴尬。
“谢谢,我晓得了,今后会小心行事。”陆骜又补充一句,这完全是客套话,只是他这人总是难以面子上拒绝别人的一腔关怀,哪怕觉得这关怀没什么用,也不好意思坚拒。若不是观音奴刚认识他的时候,一口一个“你留下吧,我今后一定对你好”,他也不会在碧湖宫磨蹭那么久才提出告辞。
孙咏以为陆骜跟面上一样冷淡,不会回头理他,没想到说了这话,不禁十分欣喜,完全没注意到陆骜动作上的尴尬躲闪,上前像个老大哥似的使劲拍了拍陆骜的后背,他心想,若是有缘,将来一同进了书院,他们必定会成为好朋友的。
“喂,货郎小哥,怎么还不走啊,坐在地上做什么?”孙咏从前是农家子,常与这些人打交道,即使把进书院作为目标,也不认为从此就是上等人了,见到货郎小二这些人,始终觉得自己跟这些人都是一般的人,不免对卖货郎也留心一二。
“我的货,都坏了,那个公子一脚全都踹坏了,都卖不成了,我这时候去走街串巷也做不成买卖了。”卖货郎生得阔面方腮,人高马大,倒是一个五官端正的健壮汉子,此时却哭丧着脸,委顿在地,一件一件细细地数自己的毛笔砚台,看看还有哪些能用。这些货物都是他每日不辞辛苦背来背去,要卖了换钱吃饭的宝贝,若是全坏了,货物都折进去了不说,下顿饭有没有都悬。货郎的方脸上一派愁苦,看着可怜巴巴的。
孙咏也为他难过起来,帮他查看还有没有好用的东西。
陆骜咬牙,心里十分憎恶那些华服子弟如此肆意践踏别人,真后悔没在他们身上戳几个窟窿。他伸手摸荷包,想给卖货郎一些钱,好把损失补偿一些。一摸却发现不对劲。
“观音奴,你的荷包还在吗?”
“荷包在啊,但是荷包里的银子不在了,我都花光啦。”观音奴一路上看到这个好玩也要买,那个好吃也要买,很快就把身上带的一点碎银子花光了。
陆骜的荷包在混战中,不知被谁摸偷走了。等他们出门找马车上路,在月明星稀的傍晚,找了好几圈,发现马车也让那些人驾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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