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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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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不惦记时不是因为忘了,而是感觉到对方的情绪,知道了好与坏,知道了爱与冷漠。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对父皇的感觉就淡了,而父皇……

“喂。”沈凡拿拐子捅了他一把,让凌慕华暂时回了神。

“怎么了?”

沈凡一脸纠结:“你说,青哥儿会不会把嗓子哭哑?”他可是听说过,有小孩子大声嚎,把自己给嚎哑了的。

凌慕华环着他的腰,低声安慰道:“吴阿么在,不会有事。”

沈凡点点头:“也是。”

他们这一路走得还算顺利,晚上的时候,便落在了一个镇里。

连夜赶路容易降低人的警惕性,长期以往,很容易被偷袭,所以即便他们想尽快到晋都,凌慕华还是安排天黑便歇脚。

凌慕辰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意外偷袭,养足精神,这一路才会安全。

沈凡有凌慕华护着,在马上还打了会儿瞌睡,只是大腿有点疼,但凌慕华出发前就给他包了厚厚的棉布包,所以他也只是累,还不至于有多难受。

其他人连同小石头这个哥儿,都是会功夫的,这种强度的赶路还提前有充足的准备,自然不会有事。

但花儿哥么就不一样了,花儿哥么虽然有一身好医术,功夫却是平平。真要说起来,花儿哥么会的那点儿根本就算不得功夫,最多能应付沈凡这种小猫咪。

而且出发的时候,花儿哥么愣是没让人带自己,愣是自己骑了一匹马,这会儿几乎连马背都下不来,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

“今日大家好生歇息,平日天亮便继续赶路。”凌慕华一声令下,带着沈凡先下了马。

待众人都下马后,见花儿哥么还在马背上晃悠着,小石头便道:“花么么,咱们可以歇息啦,你快下来啵。”

花儿哥么一脸的纠结,这里数他年纪最大,往日在黑水寨也是被追捧的存在,他说一,便是沈阎罗也也不敢轻易说二,如今跑了一天,连马背都没力气下了,这般丢脸的事儿他哪里乐意说出来?

花儿哥么板着脸道:“我再转会儿,你们先收拾,生火做饭吧。”

他们人多还有马,在镇子里目标太多,所以虽然是到了镇上,落脚点却是在城墙之外,吃食都是带的干粮。

小石头挠挠头,他想不通有什么好逛了,只是花儿哥么都发话了,他自然不会继续追问。

花儿哥么终究还是没有坚持住,尝试着自己下马时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那“噗通”的一声,吓得一群人提着武器冲了出去,架势骇人得很。

结果众人一瞧,竟看着花儿哥么一脸痛苦地躺在地上。

沈凡吓了一跳:“花么么,你怎么了!”花么么平日里对他也好得很,这会儿可也把他吓着了。

花儿哥么一脸的难以言表,被众人架进破屋子,安顿在枯草堆上。

这些小土匪又不懂得照顾人,动作里难免就有些大手大脚的,直疼得花儿哥么“嗷嗷”地叫。

“个天杀的小兔崽子们,轻点轻点儿!老么子这腿都要给你们废了,腰要断了!”

花儿哥么这嚷嚷声,同青哥儿那哭声都有得一拼。

这些小土匪们都是经验十足的,花儿哥么这反应如此明显,他们立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赶紧放开了手,没再乱动起来,气得花儿哥么眉毛都跟着一颤一颤的。

沈凡被凌慕华告知了花儿哥么的情况,偷偷笑了声就不敢在花儿哥么面前晃荡了。

小土匪们将带的干粮烤熟了,又熬了点野菜汤,众人简单的吃了一顿,便开始轮班休息起来。

冬日里冷得很,他们也生了不少活,饶是如此,也冻人得很。

沈凡倒是有凌慕华给暖着,身上还披着貂毛大衣,只是蜷缩久了手脚有些发麻,别的倒是还好。

花儿哥么却不行了。

出门前花儿哥么倒是也带了大衣,可他大腿这会儿还疼着,又不能发出声,又是一急,这么一来,别说是睡觉了,就是清醒着,都难受得很。半夜里忍不住了,嗷嗷了好几声,沈凡偶尔醒来,都听着了。

第二日,花儿哥么的腿是彻底没法骑马了。

他是神医,却不代表他可以眨眼就让人恢复健康。

凌慕华便让小石头带着花儿哥么,但就花儿哥么那边模样,就是能上马,也只能横着坐,马儿还不能跑。

“要不,小石头,你带花么么在后面慢慢走吧。”沈凡提议道。

他们肯定是不能等花儿哥么腿好起来才走的。

花儿哥么此时就算是想否决,也没有理由。

“少寨主,你放心,我肯定照顾好花么么!”小石头拍着小胸脯保证。

小石头倒是觉得没什么,花儿哥么却是十分郁闷。

“成,你们先走。回头我同小石头再赶上来。”花儿哥么摆摆手,就朝镇上去了。

凌慕华他们等人才继续策马赶路。

按照他们的速度,最多花上十天,也能赶到晋都了。

当然,这中间还有凌慕华选的路几乎没有绕道的原因,若是绕道,到晋都十天的日程是完全不够的。

如此又跑了三天,便是沈凡也有些受不了了。

虽然有马,这么个跑法,就算前两天没事,滴水穿石,多来今天,铁打的腿也受不了。

凌慕华是个养尊处优王爷,其实跟沈凡比起来,也不见得有多能扛,他不过是仗着自己学过功夫有些技巧,身子又要强壮些才能坚持这么久罢了。

倒是黑水寨的土匪们,一个二个跟打了鸡血似的,每天的精气神儿都能保持在最佳状态。

不过沈凡受不了,他们自然也不会放下沈凡赶路。他们的目的就是把沈凡和凌慕华送到晋都,无论如何也不会半路就把沈凡丢了。

这回他们选了一个县城落脚。

县城人多,就算突然去了一群骑马的外来人,也不会显得太突兀。更何况越是靠近晋都,县城就越是繁华,人来人往也多,他们这队伍说是多,却也不过十来个人,也算不得招摇。

没费什么功夫,他们便进了城。

沈凡身上的貂毛大衣已经收起来了,免得引人注意。凌慕华更是佯装打扮了一番,以免被人认出。

到县城后,小土匪们的优势就发挥了出来。

他们出门同乞丐都能扯上两句话说,又比凌慕华放得下身段,开得了玩笑,不到两个时辰,便把这县城里的情况打了清楚。

这县城名叫平安县,县太爷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听说是新科举人,但这新科举人的风评不是很好,据说头一天上任,就摊上了个好色的名头。

“少寨主,那县太爷一上任就看上了个貌美的哥儿,想抢回家当夫郎。哪知道碰上的是个硬茬。”一个小土匪道。

另一个便接道:“人家哥儿是王家的幺子,可宝贵着哩。”

原来,这县城有两个大户,一个便是东边的王家,是做米粮生意的,有钱还有粮,除却商贾这个身份有些上不了台面,掌握了这两样,便是皇家都要忌惮两分。据说被新上任的县太爷看重的哥儿便是这王家的幺子,名叫王安。

这王安名字听着虽然有些男气,长得却是柔美非常。反正按照这个世界的审美标准来说,这王安,绝对是个大美人儿。

另一家便是南边的章家。

章家有名是因为,这章家老太爷曾经可是考过状元的。后来更是官至一品。只是这章老太爷夺得状元头衔时年岁便有些大了,虽有当官才华,身体却受不了了,封了一品不久后就辞了官,回来这平安村养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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