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227男友杀害女友岳父(2/2)
酒后持刀,上门威胁
2016年2月27日晚8时许,兰邦龙酒后从家携带事前准备的一把单刃尖刀前往韦某韩家,在韦某韩家二楼客厅见到韦某韩和其父亲韦某群,二人对兰邦龙不予理睬,随后便走进二楼一个房间。兰邦龙跟进房间并责问韦某韩为何不愿与其在一起,韦某韩不予答理,兰邦龙随即冲上去左手抱住韦某韩,右手持尖刀顶住韦某韩的颈部。
刀捅三人,两人死亡
后韦某果赶到并趁兰邦龙不备上前抓住其拿刀的手,韦某韩趁机反抗想挣脱,韦某群也拿着一把砌砖刀前来帮忙,在争抢中兰邦龙持刀朝韦某韩、韦某果捅了数刀后欲逃离,被韦某群阻拦,兰邦龙又持尖刀朝韦某群捅刺数刀后逃离现场,韦某群、韦某韩当场死亡,韦某果身体多处受伤。
经法医鉴定:韦某群系被锐器刺伤左肺造成大量失血死亡;韦某韩系被锐器刺伤双肺造成大量失血死亡;韦某果颈部、背部、双手手指的损伤达轻伤二级。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兰邦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兰邦龙带被害人韦某韩外出同居并生下女儿后,因婚事不成泄愤报复,持刀连续捅刺韦某群父女三人,致二人死亡,一人轻伤,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故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兰邦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