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言情 > 老丁这个男人 > 第 17 章

第 17 章(2/2)

目录

法官又问,“你的片面之词不能作为指控原告犯罪,你确定没有吗?”。

男子仍旧不说话,观众席上的刘炜捏紧了拳头,他真想撬开男子的嘴巴。没证据,就算争辩几句也是好的,可是男子就是不开口。

律师知道越拖下去事情就会发生变数。于是,他开始催促法官判决。

法官清了清嗓子,继续敲了敲木槌,“现在开始宣判,丁寅生因操作失误,吊销行医执照,终身不得行医,赔偿受害人家属10万元,有期徒刑五年!!”

红衣女子胜利的笑了,老丁听完判决之后似乎轻松了不少。他看向男子,安慰性的笑了笑。而刘炜知道尘埃落定之后,他第一个离席而去。

就在法官离去的时候,男子突然站起来大叫,“我有证据!!!”

法官回头,他问,“你当法庭是什么?“法官不悦,此前他已经反复问他有没有证据。

“对不起法官,我确实有证据”。

老丁打断他们,并说服从判决。

这下法官更是好奇了,他无视老丁,直接问男子,“ 什么证据?”

因此大家又重新坐下,等待好戏开场。

男子自述,“法官大人,这里写着我放证据的地点,请原谅我不能将地点公开,不然证据您就永远看不到了”。

此话说完,红衣女子指着男子,威胁道,“你想清楚了吗?你老婆孩子还等着你”。

法官斥责红衣女子,“请原告注意说话措辞”。旁边的律师再次劝红衣女子,并小声说在她耳边说了什么,红衣女子这才安静的坐下。

法官将纸条交给警察,很快东西被取回。

法官说,“你自己亲自跟陪审团说说吧”。

男子站起来,从塑料袋里拿出一个手里,并播放完录音。他解释道,“这是龙哥雇我伤丁医生的电话,里面提到上家就是原告!”

原告律师答辩,“这录音里提到的上家并没有指名道姓,根本不足以证明是原告□□。法官大人,我代表我当事人对对方提起公诉,告他诽谤罪”

法官问,“确实不足以证明,你还有证据吗?”

男子又将一正A4大的纸展开,并呈给法官,“这是我收到的一笔银行转账,时间在丁医生被伤前一天。您可以去银行查查转账 人信息,便一清二楚”。

“你……..”红衣女子突然明白为什么龙哥不直接转款给男子,原来他并不想沾上一点关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