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眷念(2/2)
我所做的一切出于自愿。的确,因为我非常非常爱她,从19岁到22岁,那个时候他出国进修,我没有工作,家庭变故,当然不可能一个人支付起昂贵的生活费用。
我不会向他要钱,因此没办法,我打过很多份工,送过外卖,看过店,开过网店,做过自媒体,甚至半夜的时候还蹲在书房里校对翻译的稿子,中午困得睁不开眼了,还得构思自己的小说。那三个月里我瘦了整整14斤。不算恐怖,但身体也很快吃不消,冬天快过去的时候,却因气管炎住院一整周。
我才意识到生命的珍贵并不在于付出给别人的价值,而在于你心里你自己的重量。
但我已经没有力气思考这些,我不想谈人生大义,不想谈这世事倥偬。
好在生活熬久了,老天爷终于有所眷顾。我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有签约的公司,有自媒体。还因为会画画与烹饪,包装一下便很受网络的追捧,仅打赏收入就很可观。
他在国外呆了两年,终于在功成名就的时候回到了我的身边。我知道我们的感情可以依旧很好,尽管多了一丝客气与疏离。
其实活到这个年纪,人就清醒了,亘古不变的爱情都是虚妄,它终有一日转化为别的东西。而我要做的只是攥住自己经年累月缠成的执念,把一切刻进骨血的东西存留得更长久一点。我是各方面都挑不出毛病的、尽善尽美的好伴侣,这就足够了。我也正朝这个方向努力。
他升了职,全身都洋溢着如愿以偿的雀跃,难得的孩子气。我知道他换下西装,收敛那副对待下属的严肃面孔时也就是一个朝气的年轻人,不掩锋芒,仍带棱角。
依稀之中就是那个我曾深爱过的少年的模样。
我就突然想到了大学的时候,我们买同款不同色的卫衣来穿,他在里边加打底衫,我在外边套牛仔外套,走在一起,有些惹眼,好像是隐秘的情侣装。好几次有学妹笑容暧昧地过来问:“你们是一对吗?”我只顾脸红,他只眨一眨眼,伸出食指比个“嘘”的姿势,收获一阵尖叫。
他为什么连女生都能撩得这么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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