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庆城府(八)(2/2)
崔翊程笑了,抬手拆了自己的发髻,轻声说:“对我好点儿。”
寸寸青丝腕间绕,只羡鸳鸯不羡仙。
夏端看着他漆黑的头发,忽而笑了,低头含住了他的嘴唇。
一夜缠绵。
天运十六年四月初十,夜晚。
夏端远远望着住处暖黄色的光,忽然明白了,孑然一身虽自由,可为何那么多人终其一生却只求有个家。
他快步走上前去,推门进屋,只见崔翊程正懒散地坐着,手里拿着一本书仔细翻看。
见他回来,那人抬头冲他笑了笑:“回来了。”
夏端忽然有了一个不切实际的愿望:要是这辈子就这么一生安稳到老,好像也很不错。
“子云,”夏端听见自己说:“你觉得,咱们什么时候成亲好呢?”
崔翊程坐在灯影里,轻声说道:“你想呢?”
“我想?”夏端放下茶杯,勾唇笑了:“择日不如撞日,明天如何?”他把翻开的黄历放到崔翊程面前,指着上面鲜红的字:“宜嫁娶。”
崔翊程笑了:这人还是这样,明明是最认真最拘束不过的,却偏偏要装出一份随性的样子。
“好啊,”崔翊程装作漫不经心:“随便喽。”
夏端知道他是在逗自己,于是伸手蹭了蹭那人的脸颊:“对你,可万万不能随便。”他把这人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另一只手指着自己的心说道:“你问问它,它可愿意这么委屈你?”
“油嘴滑舌。”崔翊程白了他一眼。
夏端却没反驳他,默不作声地去取出了两套婚服,轻声道:“婚礼要用的东西也都准备好了,等我拿给你看。”
“不用。”崔翊程拽住他:“老实交代,准备多久了?”
“从你答应我的那天起,就开始准备了。”夏端沉声道:“六个月零两天。”
崔翊程仔细一想,发现还真是,不由得感慨道:“你倒记得清楚。”
“那当然了,”夏端笑眯眯地望着他:“要是连这都记不清,哪来的诚意?”
下一刻,他就被崔翊程紧紧抱进了怀里。
夏端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喜欢拥抱,当你把另一个人完完全全拥入怀中时,也是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了他。
“你同意了?”夏端伏在他耳边问道。
“真是明天?”崔翊程愣了:“我以为你开玩笑呢。”
“这哪能开玩笑。”夏端放开他,笑眯眯地说:“反正近来都没什么要紧的事情,请大帅罗哥他们来吃个饭做个见证也是再容易不过的。”
崔翊程死死盯着他,这眼神让夏端心虚得很,他赶忙问道:“怎么了?”
那人望着他的眼睛,轻声道:“没什么。”那人顿了顿,接着说道:“挺好的。”
夏端分明看见,那人的眼眶竟有些泛红。
按崔翊程的意思,婚礼办得极为简单,只置办了一桌酒席,两人鞠了几个躬,亲近的人凑在一起吃了顿饭,前后不超过两个时辰,这婚礼就算完了。
只是给兵卒们的赏赐都极为丰厚,都是夏端自己出的钱。代价就是一场婚礼过后,夏端立刻从一个花天酒地的将军变成了一个身无分文的穷鬼。
可夏端却仍然乐在其中:他这辈子还没花钱花到这么开心过。
夏端想,在他之前,我从来没想到,我会这么喜欢一个人,喜欢到忘了自己,用尽心思,只希望他平安喜乐。
心力已然用尽,在他之后,我也不会在别的任何人身上用这般心思了。
这就够了。夏端想:一生得遇一人如此,还不够吗?
会一直在一起吗?夏端勾唇笑了:多说无益,不如让这无尽的岁月来做个判决。
于是洞房花烛夜,夏端又一次毫不留情地把崔翊程吃干抹净了。
天运十六年五月,夏端在处理军务之余做了两件事。
其中一件自然是去兑现和崔翊程一同去骑马射箭的承诺。
五月初十,在长达数月的阴雨连绵过后终于有了晴天,于是夏端便迫不及待地拉着崔翊程去了庆城的城郊。
“那边有只兔子。”夏端指着丛林掩映之中,轻声说道。
而他话音未落,崔翊程的箭就已经射了出去,穿过密密的草丛直直射穿了那只白兔。那兔子挣下了两下,便再也没了动静。
夏端自然知道崔翊程这百步穿杨的本事,只是他没想到,这人无论是力度还是速度,都已经到了这般炉火纯青的地步。
就像是这箭随着意念而动,所中即为所想。
夏端跳下马拿起了那只兔子,冲着崔翊程笑眯眯地说:“今天晚上有肉吃了。”
崔翊程也笑了:“你若吃得下,多打几只也无妨。”
“好啊,”夏端笑眯眯地望向他:“今天必定要尽兴而归。”
说罢,他跨上马,和崔翊程一同奔向了青葱茂盛的树林。
至于另一件,自然是和这人一同去放风筝。
“子云!”夏端拽着绳子,转头冲半躺在草地上的崔翊程喊道:“你看,它飞得好高啊。”
“是啊,”崔翊程眯着眼睛漫不经心地说:“不如你也飞上去,说不定能比它飞得还高呢。”
“子云,”夏端佯装不满:“你净好取笑我。”他转头专心地看着风筝:“真让人伤心。”
崔翊程看着他的背影,不知为何居然看出了几分落寞的味道,于是言不由衷脱口而出:“哪有取笑你?”说罢,他自己都觉得这辩解苍白无力,于是站起身来从那人手里接过了风筝:“说吧,想要什么补偿?”
“补偿?”夏端坏笑着贴近了他的脸,轻轻啄了一口:“好了。”
崔翊程手一松,那只老鹰风筝连着长长的线就这么在微风中转着圈落了下来,掉进了不远处的池塘里。
“不是吧,”夏端坏笑着望着他:“这么害羞吗?”
崔翊程一撇嘴,指着池塘说:“去,捡回来弄干净。”
“得嘞。”夏端闻言,赶忙飞奔过去。
只要能哄你开心,做什么都是好的。
天运十六年六月,夏端见了两个人。
两个见完之后都让夏端深觉不爽的人。
六月初三,盛夏时日,绿树阴浓,一派好光景。
听说又有人来投奔曾帅了。出于他大将军的职责,夏端本想着等忙完了就去拜访,然而他刚一出门,就看见一个长身玉立的年轻人站在他营帐门口。
见他出来,那人恭恭敬敬地作揖:“夏将军。”
“你是?”夏端上下打量着那人,只见那人意气风发,倒是个极为赏心悦目的年轻人模样。
“在下李沅。”那人笑着作揖道:“见过夏将军。”
李沅?怎么觉得这名字这么熟悉呢?
夏端在心底思忖着,忽然想起了前些日子的清平山李家:
李家是清平山的大户,尤其是他们家的小公子李沅,能文能武有勇有谋,故而多方想要拉拢。
望着夏端青一阵白一阵的脸色,李沅笑了:“当初想把家姐嫁与崔将军,全因家父想要拉拢庆国公助我投奔,本无意冒犯,还望夏将军不要放在心上。”
不放在心上?夏端无比郁闷地想:你想得倒美。
他面无表情地回应道:“不会的。”
李沅笑道:“日后还望夏将军多多指教。”
夏端看着这人不像是个不好相处的,又是这般言辞真挚恳切,便觉得不好驳人家面子,只得耐着性子应答道:“自然。”说罢。他便作揖告辞:“我还有事,不便奉陪了。”
“夏将军慢走。”李沅作揖道。
后来呢?后来李沅也成了他们的战友,南征北战,也称得上是战功赫赫。
后来夏端心里平静下来,忽然觉得有些好奇。于是他私下里去找了李沅,偷偷问他:“小子,你姐姐后来嫁给谁了?”
李沅笑了:“夏将军这么问,难道是怕姐姐若是没嫁出去,我们家会再打崔将军的主意?”
“你……”夏端气得七窍生烟,却又不好反驳些什么,只得悻悻地说:“你不愿说不说就是了,何苦在这里挖苦我?”
李沅说:“姐姐早已嫁了好人家,你大可放心了。”说罢,他又凑了上去:“不过我还是想喊崔将军一声姐夫,也算套个近乎,你没意见吧?”
“子云愿意?”夏端问道。
“他说了,你没意见,他就没意见。”李沅笑道。
“好啊。”夏端心想:我这也算又多了个弟弟,好像也不亏。
等等,姐夫?
怎么觉得有点怪怪的。
“小子,你给我站住!”夏端冲着早已走远的李沅边跑边喊:“你给我说清楚,到底谁是你姐姐!”
“哎哟我错了。”李沅被夏端掐住了脖子,只得服软:“哥你饶了我吧。
天运十六年六月末,一场大雨过后,闷热初解,难得的清凉。
夏端拿着一块西瓜,坐在临时住处门口的树上美滋滋地纳凉。
“下来!”罗笙采站在树下冲他喊道:“多大的人了,还跟个孩子似的。”
“罗大人,”一兵卒飞速奔来:“大帅找您呢。”
“你快去吧,”夏端无限得意:“慢走不送。”
“你小子给我等着,”罗笙采临走还回头说了一句:“等我回来再收拾你。”
夏端看着罗笙采渐渐走远了,觉得十分轻松,然而转头一看,就看见了不远处一抹熟悉的红色身影。
“快去,告诉窦总管,陶姑娘来了。”夏端从树上跳下来,赶忙吩咐亲兵。
“小女子陶雀,”红衣姑娘走近了,俯身作揖,面无表情地说:“今日前来,是为还一样东西。”说罢,她把一块玉佩塞到夏端手里:“还请夏将军代我将此物交还给窦将军。”
“你要走了?”夏端问道。
陶雀没说话,权当是默认。
“不如你先见见他,再走也不迟。”夏端轻声道。
“不必了。”陶雀冲夏端作了个揖。
“为何这么急着走?”夏端问:“是要去哪儿?”
“中土纷争,小女子不愿久留。”陶雀低着头说:“天高海阔,随处可去。”
“陶老板!”窦英急匆匆地赶来,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窦将军,”陶雀作揖道:“承蒙照顾,今日特来拜别。”
“啊?”窦英一愣,转而问道:“不能不走?”此话一出,他便觉后悔,赶忙接着问道:“可否告诉我你的去处?”
“大约,北上吧。”陶雀抿了抿嘴:“小女子本就生如浮萍,将军不必挂在心上。”
窦英还想说些什么,却又说不出来,只觉得心口一阵一阵地疼,像是有一把利刃直直插在了心上。
“告辞。”陶雀作了个揖,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窦英看着陶雀渐行渐远,最后连那抹红色的身影都消失不见,只喃喃道:“北上。”
路途漫漫,你让我该如何是好呢?
“仲叙,”夏端轻声道:“莫要强求。”
“哥。”窦英只喊了他一声,便用手捂住眼睛,忽地抬起头,再也说不出话来。
夏端有一瞬间甚至觉得,这人身上承担的倒像是一份跨越了无数时光的情感,否则,又是哪里来的如此深重的羁绊?
夏端叹了口气,拍了拍窦英的肩膀:“回去吧。”
天运十六年七月初四清晨。
曾玉泽正式下令,改庆城路为承天府,自称庆国公,升罗笙采为参议,另封夏端、佟衡、崔翊程同为同知枢密院事,置帐前亲军,升范尹为总制都指挥使,窦英为统军元帅。(1)
夏端记得那是个天气晴好的日子。
他和崔翊程一前一后从帅营里出来,抬眼望向东方,看着喷薄欲出的红日,轻轻笑了。
转战江南,北图中原。
谁又能说这天下不可得呢?
只是夏端当时没有想到的是,为了打下这江南诸城,他竟在这里辗转了十多年的光阴。
他也没有想到,后来绵延了将近六百年的大兴王朝,它的基业,就在这里开始了。
(1)该段大多参考《明史演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