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全版权运营(1/2)
林飞这些天一直都在牵挂着作品动漫改编的事情。
一周多了,徐铭主编也没给自己来个消息。
林飞只能自己问问。
“徐铭哥,改编的事情怎么样了?”
林飞打字道。
徐铭:“咳咳,这件事我当然没忘,这一周都在给林飞兄弟你跑这件事。”
“你也知道,网络还没有改编漫画的先例,所以难度很大,昨天公司的会上,总编还专门提出来,让大家专门讨论,是不是要开这个先例!”
“公司有的编辑的意思是,网络毕竟低俗文学。不适宜改编。但是,好在被我说服了,大家都同意改编一下漫画试试!”
“毕竟《斗破》这本网络,才四十多万字。就已经非常火爆了,市场潜力还是有的!”
林飞:“那好,那就谢谢徐铭哥了……”
徐铭道:“那林飞兄弟,你把签约合同签一下,把前二十万字的内容也发给我!不过,合作方式只能是分成,本来我还想专门给你争取一个高额的买断价钱的,所以啊。这些天我不知道怎么跟你提这件事!”
林飞:“那正好啊,我也没想过高额买断,我只签分成的……”
其实徐铭说的意思林飞很明白。
网络文学在这个世界,跟上一世的前期一样。被很多人看不起。
认为是低俗文学。
没有任何的营养价值。
更没有任何的写作技巧。
这一点,林飞还真得辩解一句。
首先,网络文学,哪怕是无脑的爽文,都是有一定价值。
最大的价值就是能够让读者们忙中偷乐。
能看看让人高兴剧情,而且不用太耗费精力,这就是最大的价值。
毕竟,大多数的娱乐作品,包括相声小品,都是让大家开心的么。
这是最根本的。
创作娱乐作品,本来就不是教育人的,而是娱乐人的。并且,网络文学的主角三观普遍很正。
而写作技巧,网络文学更是涵盖量太广。
动辄几百万字的剧情,你得构思出来,总不能胡乱水吧。
而且故事的节奏的控制,读者的情绪调动,都得面面俱到。
不像出版一本书籍,写完了火不火也就那样了。
要知道,网文是每天都得更新,每天都得构思!
所以,这一世,林飞也想给网文正正名声,漫画改编。就是第一步。
跟徐铭谈完了之后。
恰好豆苗编辑正在自己的作者群,公布作者本月要完成的更新量。
“那个,豆苗小姐姐……”
林飞这几天忙得,也好几天没来群里了。
今天碰到了,正好聊聊漫画改编的事情。
豆苗:“哇,阿飞大大,罕见冒泡啊!”
迷途的小狼:“哈哈,大神总是这么忙!”
流年:“飞哥,最近《斗破》这么火,好多跟风的啊,弄得我个灵异作家都想写玄幻了!”
林飞:“大家别奶我,我全是运气好而已……对了豆苗小姐姐。我正想跟你说件事,我的《斗破》要漫画改编了!”
豆苗:“what???”
迷途的小狼:“啊???”
流年:“我没看错吧,咱们网文也要漫画改编了?”
景晨:“飞哥牛逼,居然要改编漫画了!”
“……”
群里一下炸毛了。
很多作者涌现出来,掀起了大讨论。
豆苗:“阿飞,我有点懵,不知道怎么回答你,据我的了解,现在的国漫市场有些低迷,漫画业不好混。但仍是有很大的读者市场,但我想问问,是漫画主动联系的你。还是你联系的漫画社啊?”
林飞:“我联系的漫画社呗……”
迷途的小狼:“@阿飞,飞哥,这些漫画社,还有那些出版社一向很排斥咱们网文的,不知道你怎么跟他们说的,就算是斗破火,我估计漫画社答应改编,也不会大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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