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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 法医想请个假难如登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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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务员队伍里,年休假向来是让人羡慕的福利,可在公安机关却成了稀罕事儿。平时执勤是家常便饭,想请个假几乎难如登天。过去好些民警压根儿不知道自己每年该有年休假,更不清楚休假天数会随工作年限增加。

这几年,公务员系统尤其是警察队伍里,劳累过度去世的案例时有发生。领导们虽说不像法医那样直面战友牺牲的剧痛,却也意识到保障民警年休假的重要性。可即便上级多次强调,基层还是躲不开“人少事多”的大难题。“最近太忙了,你的年休往后推推?”成了拒绝休假申请的常用理由。更多时候,民警自觉岗位离不开人,怕给战友添负担,干脆主动放弃休假。年休假明明摆在那儿,却成了“看得见摸不着”的东西。

这回,大宝为了准备拍结婚照,咬咬牙请了三天年休假。虽说一年有五天假,他只请了三天,却专门花了半天时间,满脸愧疚地跟我们交接工作。

“这是青乡的伤情鉴定,当时是我和肖科长一起做的检验。”大宝递给我一本卷宗,说,“有个小孩被打伤了,颅骨骨折,青乡市局法医按标准定了轻伤。可孩子家长发现孩子抽了两下,非说这是外伤性癫痫,得算重伤,到处告状。纪委、督察都去查了两三回,当地法医被折腾得够呛,只好请咱们重新鉴定。”

“外伤性癫痫?”我问,“有病理依据吗?”

“没有。”大宝摇头,“脑组织没损伤。”

“那症状呢?”我接着问。

“除了家属,没人说看见孩子犯病,二十四小时脑电图监测也没异常。”大宝说。

“这不就是诈伤嘛,还需要咱们做啥?”我纳闷。

大宝没接话,只是摇摇头。

其实很多纠纷当事人都担心法医被“诈伤”蒙骗。但法医鉴定有规矩:先查清楚伤者的病理基础,再分析病理和症状的关系,最后根据症状下结论。

“对了,省立医院耳鼻喉科,除了老孙,你还认识别人不?”大宝突然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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